近日,黑龙江省五常市公证处与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公证处在呼玛县司法局签署意向性合作协议,黑龙江省司法厅公证管理处处长姜文臣参加了合作协议的签署。 五常市公证处是黑龙江省合作制试点公证机构,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公证处是行政体制转事业体制公证机构。呼玛县公证处地处偏远山区,人口少、证源少、收费总额少,公证员法学理论基础低、办证实践经验欠缺。此次合作,五常市公证处发挥自身实力优势,将从人力、物力等方面为呼玛县公证处提供全方位支持、扶持,推动黑龙江省公证工作改革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