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任司法部党组高度重视司法行政基层工作。司法部副部长刘振宇委员经常去基层调研,司法行政机关最基层单位司法所的改革发展,一直是他关注的重点。他为广大司法所立足基层,服务当地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呈现的新气象新作为而欣喜,同时也看到一些司法所人员力量还很薄弱,深感能力素质需进一步提升以适应新时代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我们要主动适应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新变化、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创新发展人民调解工作,努力提供多层次、专业化、便捷高效精准的公共法律服务,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刘振宇3月7日在全国两会驻地接受《法制日报》记者专访时如是说。
优质公共法律服务触手可及
调研中,江苏省建立的县(市、区)“法律顾问之家”微信群和村(社区)“法润民生”微信群给刘振宇留下了深刻印象。目前,江苏这两种微信群入群人数达236.8万人,真正做到公共法律服务触手可及。
“这是一种最便捷、最及时、最普惠的法律服务,是老百姓不用付出任何成本就能享受到的精准法律服务。”刘振宇评价说,通过微信群提供法律服务,是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12348中国法网的补充,司法部鼓励司法所牵头组建由乡镇(街道)有关人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居民委员会主任、法律顾问、司法所工作人员等加入的微信群等交流平台,随时随地为群众提供贴身贴心的公共法律服务。
据了解,我国目前共有4万余个司法所,基本实现了乡镇、街道全覆盖。司法所承担着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社区矫正、法治宣传等9项职能。仅2017年,全国司法所就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40余万件,摸排纠纷线索142.8万条;宣讲法律70余万场次,受教育人数约2.3亿人次;解答法律咨询近400万人次。
这4万余个司法所,80%分布在农村乡镇。随着国家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司法所将在乡镇经济发展、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乡镇党委政府依法科学决策、乡村治理等方面提供法律服务,发挥积极作用。
“新时代,司法所的任务更加繁重而具体,基层群众对司法所提供多层次、多领域、个性化的法律服务需求尤为突出。”刘振宇感叹道,司法所建设得如何、作用发挥得怎样,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着司法行政工作整体水平的提升。
近年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坚持抓基层、打基础,久久为功,大力加强司法所建设,司法所办公条件、规范化水平均得到全面提升。目前,全国规范化司法所达到两万多个,司法所工作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刘振宇说,新时代,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提供优质高效公共法律服务,是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责使命,也给面向广大基层群众的司法所提出了新的课题。司法所除了提供传统的“坐堂式”面对面服务外,还需要不断创新法律服务的方式方法。
实际上,一些地方已经行动起来。目前,全国依托司法所共建成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1.8万个,公共法律服务村居联系点22.7万个。此外,各地大力推广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北京、山西、广东等13个省份实现了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极大增强了公共法律服务的可及性,方便群众就地就近获得法律帮助。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依托司法所建好公共法律服务站,统筹司法行政法律服务资源,整合司法行政基层工作力量,努力为基层群众提供综合性、一站式服务,让群众少跑腿。”刘振宇表示。
过去的一年,新一任司法部党组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高度重视科技信息技术在法律服务领域的应用,正在把12348中国法网建成中国的法律淘宝。
刘振宇说,司法所应帮助和引导辖区村(居)民充分利用12348中国法网,在网上请律师、办公证、求法援、找调解、寻鉴定,使老百姓不出家门就能解决法律难题,动动手指就能满足法律需要解除烦心事,实现法律服务群众“零距离”。
不仅案结事了还要心悦诚服
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们最为熟悉的莫过于人民调解了。被誉为“东方一枝花”的人民调解,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近年来,全国人民调解组织每年调解矛盾纠纷900万件左右,调解成功率达96%以上,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进入新时代,各类矛盾纠纷的类型、表现形态和难易程度等发生了很大变化,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维权意识也在不断增强,对人民调解工作提出了挑战,传统“老娘舅”式调解亟待创新升级。
刘振宇举例说,就拿行业、专业领域矛盾纠纷来说,医疗、交通、劳资等行业、专业领域矛盾纠纷正迅猛增长,如上海市行业、专业调解案件数量已超过传统人民调解,占比达58%,该类矛盾纠纷更加复杂多样,专业性更强,涉及面更宽,社会影响更大,调解案件的依据、标准和程序要求更严,对人民调解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目前,全国已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4.3万个,其中,道路交通事故、医疗纠纷、劳动争议、物业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分别为5300多个、6400多个、近7000个、4600多个。去年,全国共调解行业、专业领域矛盾纠纷141.8万件。
“哪里有矛盾纠纷,哪里就有人民调解组织。”刘振宇说,司法行政机关要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对矛盾纠纷集中、人民群众需求大的行业、专业领域,及时推动设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同时,发展专业化、职业化人民调解员队伍,聘请具有相关行业、专业背景和法学、心理学、社会学等专业知识的人员担任人民调解员,并加强分类指导,提高化解矛盾纠纷专业水平。
在他看来,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必须主动适应社会形势的变化,不断更新调解工作理念、创新调解方式方法、丰富调解内容;必须坚持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做到依法调解,不仅要实现案结事了,还要实现心悦诚服、公平正义。
为此,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加大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力度,加强人民调解案例库建设,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示范指导作用,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培训力度,重点开展法律政策、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调解技能等方面的培训,提升人民调解工作的质量水平。
新时代,人民群众不仅需要高水平的人民调解,也需要更加方便、快捷的人民调解。刘振宇说,当下,人民调解要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注重“互联网+”、大数据在调解工作中的运用,充分利用12348中国法网,积极推广网上调解、视频调解、电视调解等调解方式,及时回应群众需求。
据了解,为提升人民调解质量,司法部还将健全完善人民调解评价机制,今后衡量人民调解工作,不仅要看调解数量,更要看调解成功率、调解协议履行率以及民间纠纷转化为治安案件、刑事案件、民商事案件数量变化情况,综合评判,促进人民调解工作不断上层次、上水平,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
(信息来源:司法部政府网)